黑龙江省山东商会入会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山东商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会会员入会程序,具体说明如下:
一、入会程序
㈡、秘书处审核后,呈交商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
㈢、商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申请人须交纳相应会费。
㈣、由商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成为正式会员。
二、会费标准
㈠、普通会员:年会费2000元;
㈡、理 事:年会费5000元;
㈢、副 会 长:年会费20000元。
三、会员权利
㈠、在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㈡、要求本会为其提供维权援助;
㈢、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㈣、向本会提出批评、建议,对本会进行监督;
㈤、获取本会采集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㈠、执行本会决议;
㈡、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㈢、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㈣、按时交纳会费;
㈤、及时真实地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㈥、保守本会秘密。
五、注意事项
㈠、入会基本条件:山东企业在黑龙江的派出机构、山东籍人士在黑龙江创办的企业、原籍是山东的黑龙江人士创办的企业以及山东产品的经销商可申请加入商会。
㈡、会员申请标准:
⒈符合入会条件,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商会,自觉履行义务。
⒉本企业无经营劣迹。
㈢、理事申请标准:
⒈本人所在企业为正式会员单位;
⒉本人是所在会员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⒊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本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
㈣、副会长申请标准
⒈具备理事单位基本条件;
⒉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⒊积极参与商会的发展和建设;
⒋有奉献精神和包容心。
|